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副题)
(资料图)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陈先生,原是自贡一家二手车行的员工。据他讲述,在他任职期间,车行负责人为降低经营成本牟取最大利益,多次不采纳其建议,对车辆采取遮掩问题的方式,该修不修、以次充好等。对此,陈先生认为这是欺瞒消费者,并担心这些有问题的车辆销售出去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自己会承担法律责任,遂辞职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而涉事二手车行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员工(即陈先生)在职期间,因跟商家谈回扣、坐地起价等行为触犯公司“红线”,还有涉嫌侵占公司财产行为,已报警处理。对于他的举报,公司称举报不实,已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现场调查。
实名举报:
“该换不换、该修不修”
爆料二手车行套路
陈先生今年4月6日入职自贡市某二手车行。入职后不久,他被安排从事车辆整备工作。陈先生说,在二手车行工作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他提出的维修或更换配件的整备建议,都会被负责人否决,取而代之的是“不修不换”或更换低廉的配件。“有问题的车子卖出去了,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追查起来,我就是责任人。”陈先生说,出于这方面的担忧,他决定辞职,然后以欺瞒消费者为由,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
陈先生所讲的二手车行套路主要有三个方面,他向记者逐一进行了介绍和举例。
套路1:“该换不换”
“轮胎鼓包变形,就换到内侧藏起来……”
陈先生介绍,比如一台宝马汽车,他接车时发现车右后轮胎有4公分左右鼓包变形,当即向公司相关负责人反映并建议及时更换。负责人却回复,“可做换面处理,即将有伤轮胎外侧换置内侧,使其隐藏不被用户肉眼发现”。另有一台宝马汽车,修理厂发现轮毂变形,轮胎内侧有两处开裂,他也是第一时间报告负责人,负责人让他联系老板,老板答复,“不换且正常销售”。目前,该车辆已售出。
套路2:“以次充好”
“挡风玻璃不换正品选低价货 ,更换劣质电瓶”
陈先生说,一台路虎汽车到店后,他发现其前挡风玻璃有一处近20公分长的裂痕,按整备标准必须进行更换。然而,车行为了利润最大化,在维修厂报价前挡风玻璃正品3500元、仿品1700元的情况下,最终选择用外地某汽修店价格750元的带路虎标识的前挡风玻璃进行更换。他认为这是欺诈行为,说严重些,若车辆在高速行驶遭遇外物猛烈撞击的情况下,劣质挡风玻璃会四散开裂,危及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套路3:“该修不修”
“大灯起雾,被负责人要求在灯上打几个洞解决”
陈先生说,一台宝马汽车的大灯起雾,车行相关负责人要求他在大灯上打几个洞解决。修理厂当场反对,但负责人坚持己见。客户知晓这一情况后要求密封修复,修理厂拆装后发现,大灯后座破损严重无法修复,建议更换。但车行负责人嫌费用太高,拒绝更换。最后,车行另外找了一家维修厂,简单粘合修复。陈先生补充说,车行负责人要求他不能告知客户并让修理厂保密。
车行回应:
“举报不实”
已配合职能部门现场调查
“他这是不实举报。”6月12日,陈先生反映的涉事二手车行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员工(即陈先生)在职期间,因跟商家谈回扣、坐地起价等行为触犯公司“红线”,还有涉嫌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目前已报警处理。而对于他的举报,公司认为举报不实,已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现场调查。
该负责人还向记者表示,公司的车辆整备部门有专门流程,会根据每辆车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该员工在职期间,他做的决定不一定是对的,公司都是要求整备员向主管反映,主管分析决定。对于陈先生提及的“该修不修”“该换不换”和“以次充好”的套路,该负责人回应这都只是他的个人说法。
该负责人称,每辆车都会进行不同的处理方式,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可能有个别存在,但公司都是按正规流程处理。公司出售的每台二手车都有第三方检测评估报告,有质保。合同上会注明“无重大事故、无水泡、无火烧”,如果不属实,可以直接退车。
市场监管部门:
已介入调查
会对举报问题逐一核实
对于此事,自贡市贡井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6月4日、5日,举报人陈先生先后到辖区市场监管所、区市场监管局,以及通过12345热线电话对该情况进行了反映举报,局、所相关工作人员均予以接待,同时也受理了12345举报单。
6月6日,自贡市贡井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涉事二手车行进行了检查,首先确认其证照合法有效,并调取了多份车辆交易合同。目前,执法人员正在对相关情况做进一步了解,并将对举报问题逐一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