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能源网(公众号hxny3060)获悉,近期,北京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曝光4起破坏燃气管线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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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部门提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一是燃气泄漏极易发生燃烧、爆燃等现象,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施工过程中务必高度重视地下燃气管线保护工作。
二是施工前要登录“挖掘工程管线防护系统”发布工程信息,与燃气公司等管线产权单位取得对接,掌握地下管线实际位置走向,避免盲目施工导致破坏地下管线事故发生。
三是施工单位及个人要加强对地下燃气管线保护意识,重视对一线施工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在采取挖掘、钻探、顶管等工艺时务必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做足准备后再施工。
附4起破坏燃气管线事故案例及企业介绍:
1.北京中润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在通州区马驹桥镇永安公墓东侧150米处,北京中润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拓宽河道过程中使用挖掘机械将燃气管线挖漏。
北京中润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前仅依靠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未按要求收集施工区域地下管线相关信息,存在毁损燃气设施的行为。
北京中润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单位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改装、安装、移动燃气设施的行为,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对北京中润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中润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7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密顺路18号产业基地办公楼420室-2423(河南寨镇集中办公区),法定代表人为陈峥。
经营范围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
2.北京南北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日,在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实验楼及配套工程项目,北京南北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检修时挖坏地下燃气管线。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未在管线防护系统发布施工信息;北京南北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没有发布施工信息的情况下,未与燃气公司相关人员对接确定地下燃气管线走向,存在毁损燃气设施的行为。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违反了《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建设单位未在地下管线安全防护信息系统发布施工作业信息的行为,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对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南北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施工单位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改装、安装、移动燃气设施的行为,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对北京南北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南北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3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69号密云区投资促进局办公楼305室-894,法定代表人为李永只。
经营范围包括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及棋牌娱乐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市场调查;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服务);销售建筑材料。
3.北京美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在西城区西斜街36号院旁门施工现场,北京美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未通知燃气公司的情况下,擅自将36号院独立楼体燃气引入口的6个保温台拆除。现场未造成保温台内DN50燃气管线破坏,未造成燃气泄漏,未造成经济损失。
北京美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意识薄弱,认为施工过程中不触碰燃气管线即为安全,轻视燃气设施保护,存在毁损燃气设施的行为。
北京美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施工单位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改装、安装、移动燃气设施的行为,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对北京美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美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24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台商贸公司玉皇庙门市部2幢1至2层DT1284(集群注册),法定代表人为王宝华。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勘察;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人防工程设计。
4.北京圣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4日,在房山区窦店镇白草洼村华城家园小区东侧良月乡南大街东侧50米处,北京圣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进行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破坏了地下燃气管线,造成燃气泄漏。
北京圣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前未与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对接,未提前收集周围地下管线标志桩等警示信息,存在毁损燃气设施的行为。
北京圣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违反了《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施工单位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改装、安装、移动燃气设施的行为,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对北京圣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圣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19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3号山水大厦3层313室-4326(集群注册),法定代表人为张旭。经营范围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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